什么情形办哪一种登记
先对号入座,再准备对应材料。
| 业务类型 | 适用情形 | 主要材料 |
|---|---|---|
| 设立登记 | 以股权出质担保债务,设立质权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股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质押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
| 变更登记 |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或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所涉公司名称更改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
| 注销登记 | 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
| 撤销登记 | 质押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 | 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设立登记:适用情形——以股权出质担保债务,设立质权;主要材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股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质押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变更登记:适用情形——出质股权数额变更,或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所涉公司名称更改;主要材料——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注销登记:适用情形——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主要材料——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撤销登记:适用情形——质押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主要材料——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说明:上表依据《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归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具体材料以登记机关的要求为准。
登记完成之后产生什么效果
这几条效果决定了出质股权的处置空间。
质权设立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仅有质押合同的约定,并不当然产生已登记的质权效果。
转让受限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示可查
登记机关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外可查询。这也是交易对方进行状态核验的重要渠道。
不得重复出质
已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已质押的股权通常不接受二次质押登记。
办理前建议确认的事项
把这几项确认清楚,可以少跑一趟。
- 出质股权是否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是否存在司法冻结、已被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 质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出质股权数额与股东名册记载是否一致
- 出质人与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 登记机关是否为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证明是否齐备
- 是否需要同步关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关于股权处分的约定
说明:上表为办理前确认事项的归纳。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办理登记并发给登记通知书;不属于登记范围或不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会退回申请材料。
质押关系结束时怎么办
质权消灭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避免状态长期不更新。
| 情形 | 含义 | 应办理的业务 |
|---|---|---|
| 主债权消灭 | 被担保的债务已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 | 注销登记 |
| 质权实现 |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依法实现质权 | 注销登记(并按实际情况办理股权变动) |
| 质权人放弃质权 | 质权人明示放弃担保权利 | 注销登记 |
| 质押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 | 合同被有权机关确认无效或撤销 | 撤销登记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主债权消灭:含义——被担保的债务已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应办理的业务——注销登记。
质权实现:含义——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依法实现质权;应办理的业务——注销登记(并按实际情况办理股权变动)。
质权人放弃质权:含义——质权人明示放弃担保权利;应办理的业务——注销登记。
质押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含义——合同被有权机关确认无效或撤销;应办理的业务——撤销登记。
说明:上表为依据《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关于注销与撤销登记情形的归纳。质权是否已消灭、应按何种方式处理,应以实际情况与有权机关的认定为准。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我方在股权登记与变更环节的服务费参考区间。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含材料清单输出、申请书编制与申报协助。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含注销或撤销材料编制与申报协助。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办理)
含变更材料编制、线上申报与结果核验。
公开信息核验(股权状态)
含公示系统等官方公开渠道的股权状态查询与留档。
说明:登记环节登记机关不收取费用;质押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属律师执业范围,不属我方服务费。登记结果由登记机关依法决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延伸阅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时的还原路径,参见深圳股权代持还原(显名登记)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