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迁移的三个环节
顺序是这个事项的核心,每一步都以上一步的结果为前提。
| 环节 | 要做的事 | 要点 |
|---|---|---|
| 申请迁入 | 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登记申请 | 迁入地核准后,系统将登记状态设为迁出状态 |
| 迁出与档案交寄 | 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并交寄纸质档案 | 自迁入登记核准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交寄 |
| 住所变更登记 | 在迁入地完成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 至此工商环节完成,方可办理后续关联事项 |
为便于对照执行,现将上表内容逐项展开说明。
申请迁入:要做的事——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登记申请;要点——迁入地核准后,系统将登记状态设为迁出状态。
迁出与档案交寄:要做的事——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并交寄纸质档案;要点——自迁入登记核准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交寄。
住所变更登记:要做的事——在迁入地完成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要点——至此工商环节完成,方可办理后续关联事项。
说明:上表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企业迁移「一件事」办事口径归纳。线上可通过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入口申请,部分环节可并行办理;具体材料与时限以主管部门现行规定为准。
税务环节多数自动联动,但有前提
税务不是单独跑一趟,而是取决于有没有未办结事项。
- 先确认有没有未办结事项:存在未办结的退抵税(费)申请、在查案件、风险监控事项的,需先到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结,再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 无未办结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住所变更信息推送给税务部门,由税务机关据此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变更,通常无需企业再到税务机关单独办理。
- 迁出前先完成申报:建议在迁移前完成当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以及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如在汇算清缴期内迁移),避免因基础事项未处理完而卡住。
- 发票与税控事项:核对发票库存,已领用发票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迁入后按迁入地的要求办理发票申领与开票准备。
- 三方协议需重新签订:银税三方划缴协议通常不能在迁移后继续使用,需在迁入地重新报告存款账户账号并签订。
- 符合条件的权益可以承继:如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已产生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等,原则上可随主体延续,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最容易遗漏的五件事
工商和税务办完只是主体部分,下面这些漏一件都可能形成新的问题。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可能要求提供新营业执照办理账户信息变更。基本户信息未同步,后续对账与结算都会受影响。
许可与备案
增值电信、食品经营、道路运输等许可与备案事项,对经营场所地址有要求。地址变更后应按规定同步办理变更。许可变更的期限要求可参见 股权转让后资质许可证是否一并变更。
社保与公积金
跨区迁移后参保登记信息需同步变更;住房公积金账户按实际需要封存或重新开户。
开票信息
开票系统中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应与新的登记信息保持一致,避免票面信息与登记信息不符。
对外通知
客户、供应商、平台账号中的主体信息建议一并更新,减少因地址不一致产生的沟通成本。
迁移前建议先核对的清单
把未结事项提前清掉,迁移过程会顺畅很多。
- 当前是否存在欠税、滞纳金或未缴纳的罚款
- 当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预缴是否已申报缴纳
- 是否处于汇算清缴期内,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是否已办结
- 是否存在未办结的退税申请、在查案件或风险监控事项
- 发票库存与已领用发票是否已核对并按规定处理
- 银行基本户信息是否需要同步变更
- 持有的许可与备案事项是否对经营场所有要求
- 新地址的租赁合同与权属证明是否齐备,有效期是否覆盖办理全过程
说明:上表为迁移前建议核对的事项归纳。是否需要处理、如何处理,以迁出地与迁入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我方在地址变更与迁移环节的服务费参考区间。
同区地址变更
含变更材料编制、线上申报与结果核验。
跨区迁移(工商环节)
含迁入申请、迁出衔接、住所变更登记与结果核验。
跨区迁移(税务衔接)
含涉税事项清理核对、申报衔接与三方协议重签协助。
许可与备案地址变更
含单项许可或备案事项的地址变更材料编制与申报。
说明:场地租赁、装修、银行账户变更等第三方费用由对应机构收取,不属我方服务费。迁移能否办理与办理时限由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