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应用需要备案
先判断自己的产品落在哪一类。
| 类型 | 是否需要备案 | 说明 |
|---|---|---|
| 联网运行的 APP | 需要 | 由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分发平台代为提交 |
| 联网运行的小程序 | 需要 | 受理渠道与材料要求以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口径为准 |
| 网站(非经营性) | 需要办理 ICP 备案 | 与 APP 备案同属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体系 |
| 单机不联网应用 | 不属于本次备案范围 | 通信管理局公开答复口径:单机不联网、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无需备案 |
|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 除备案外还需取得许可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联网运行的 APP:是否需要备案——需要;说明——由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分发平台代为提交。
联网运行的小程序:是否需要备案——需要;说明——受理渠道与材料要求以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口径为准。
网站(非经营性):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办理 ICP 备案;说明——与 APP 备案同属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体系。
单机不联网应用:是否需要备案——不属于本次备案范围;说明——通信管理局公开答复口径:单机不联网、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无需备案。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否需要备案——除备案外还需取得许可;说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产品类型发生变化(例如由单机改为联网)时,备案义务随之产生,建议在产品上线排期前先确认备案状态。
备案流程的五个环节
由平台侧发起,主办者配合核验。
- 确认主体信息。已有网站备案的主体,核对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未备案的先完成主体登记。
- 填写备案材料。如实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及有关承诺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业务类型的,同步准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文件。
- 实名核验与查验。由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对主办者真实身份、网络资源等信息进行查验。
- 提交与审核。通过备案系统在线提交,由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材料齐全并准确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编号。
- 落实标注义务。在 APP 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
备案不等于拿到经营许可
两者是并列关系,不是替代关系。
| 项目 | ICP 备案 |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 |
|---|---|---|
| 适用对象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 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 |
| 制度类型 | 备案制度 | 许可制度 |
| 受理机关 | 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备案系统提交) | 省内经营向省通信管理局、跨省经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 |
| 审查时限 | 材料齐全予以备案并编号 | 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审查完毕 |
| 标注要求 | 标明备案编号 | 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适用对象:ICP 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
制度类型:ICP 备案——备案制度;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许可制度。
受理机关:ICP 备案——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备案系统提交);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省内经营向省通信管理局、跨省经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
审查时限:ICP 备案——材料齐全予以备案并编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审查完毕。
标注要求:ICP 备案——标明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还有一条限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四个容易被忽略的点
多数补正来自这几处。
主体信息不一致
接入资源变更未报
业务类型变化未报
停止运营未注销
建议在每次版本发布前核对一次备案信息的准确性。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备案协助按站点已公开档位对应计价。
网站备案材料协助
含主体与网络资源信息核对、材料编制与提交操作指导。
ICP / EDI 许可证申报
含条件核对、材料编制、平台提交与补正配合。
许可与备案地址变更
含变更情形核对、材料编制与提交。
说明:备案与许可审批不收费;以上为我方服务费参考区间。涉及安全评估、系统测评等第三方报告的,费用按第三方机构报价另行确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