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缴逻辑

保障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理解计算逻辑,才能判断自己是否适用减免。

影响应缴金额的几个要素
要素含义注意点
在职职工人数企业在职职工的总人数30 人(含)以下是判断免征的关键指标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就业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数需按规定办理就业认定或申报,仅有雇佣事实通常不够
安排比例安排残疾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比例高低直接决定适用哪一档减缴
当地规定比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比例一般不低于一定标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在职职工人数:含义——企业在职职工的总人数;注意点——30 人(含)以下是判断免征的关键指标。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含义——实际安排就业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数;注意点——需按规定办理就业认定或申报,仅有雇佣事实通常不够。

安排比例:含义——安排残疾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注意点——比例高低直接决定适用哪一档减缴。

当地规定比例:含义——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比例;注意点——一般不低于一定标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说明:上表为计缴逻辑的归纳。在职职工人数与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认定口径、当地规定比例以及征收标准上限,均以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为准。

减免规则

两档减缴与一类免征

把规则记成三句话就够了。

  1. 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当地规定比例: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
  2. 比例在 1% 以下: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
  3. 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 政策执行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5. 适用范围的区别:分档减缴适用于各类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30 人以下免征针对的是企业这一主体类型。

说明:以上为现行优惠政策要点。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适用口径是否调整,应以主管部门届时公布的规定为准;建议在每年申报前重新核对当期政策。

申报准备

申报前建议核对的事项

把数据准备准,比反复提交更重要。

在职职工人数

确认申报期间的在职职工人数,并保留人员名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支撑材料。人数口径以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残疾人就业情况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确认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就业申报或认定手续,并保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与工资发放记录。

比例测算

先自行测算安排比例,判断适用免征还是哪一档减缴,再据实申报,避免因口径理解偏差导致申报错误。

退费情形

符合减免条件但此前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建议核对历史缴费记录,及时提出申请。

常见问题

四个容易混淆的点

这几个问题在申报期咨询量最大。

常见认识与实际情况
常见认识实际情况建议做法
「公司只有几个人,肯定不用交」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但需要按规定完成申报,由系统或主管部门确认减免据实申报,不要直接不做
「招了残疾人就一定能减」需要按规定完成就业申报或认定,且比例达到对应档位才适用相应减免按规定办理认定手续并留存用工凭证
「不知道要报,没报过」保障金通常按年申报,未按时申报可能产生后续处理事项核对当地申报时间,纳入年度事务清单
「已经交了,就退不回来」对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核对缴费记录并及时申请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公司只有几个人,肯定不用交」:实际情况——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但需要按规定完成申报,由系统或主管部门确认减免;建议做法——据实申报,不要直接不做。

「招了残疾人就一定能减」:实际情况——需要按规定完成就业申报或认定,且比例达到对应档位才适用相应减免;建议做法——按规定办理认定手续并留存用工凭证。

「不知道要报,没报过」:实际情况——保障金通常按年申报,未按时申报可能产生后续处理事项;建议做法——核对当地申报时间,纳入年度事务清单。

「已经交了,就退不回来」:实际情况——对符合减免条件但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建议做法——核对缴费记录并及时申请。

说明:上表为常见问题的归纳。申报时间、所需资料与办理渠道以当地税务与残联部门的现行规定为准。

费用参考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账务与申报事项的服务费参考区间。

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

100–600 元 / 月

含账务处理、各税种与规费按期申报。

不含补申报、罚款与滞纳金

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

约 200–1200 元 / 月

含账务处理、按期申报与基础咨询。

按营收规模与票据量分档

残保金数据整理与申报协助

400–1000 元 / 次

含在职职工人数核对、比例测算与申报表编制协助。

不含应缴保障金,不承诺减免认定结果

历史期间申报梳理

400–1200 元 / 次

含历史申报与缴费记录核对、差异梳理与处理建议。

不含应缴款项与滞纳金

说明:保障金与滞纳金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不属我方服务费。减免资格与应缴金额由主管部门依法核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