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凭证需要缴、哪些不需要
税目是判断的起点,不是凭名字猜。
| 税目类别 | 包含的应税凭证 | 说明 |
|---|---|---|
| 合同 | 借款、融资租赁、买卖、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租赁、保管、仓储、财产保险合同 | 以税目税率表列明的为准,未列明的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 |
| 产权转移书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股权转让、商标专用权等转让书据 | 电子形式签订的应税凭据同样需要缴纳 |
| 营业账簿 |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账簿 | 仅对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 |
| 证券交易 | 证券交易 | 按周解缴,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合同:包含的应税凭证——借款、融资租赁、买卖、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租赁、保管、仓储、财产保险合同;说明——以税目税率表列明的为准,未列明的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包含的应税凭证——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股权转让、商标专用权等转让书据;说明——电子形式签订的应税凭据同样需要缴纳。
营业账簿:包含的应税凭证——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账簿;说明——仅对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
证券交易:包含的应税凭证——证券交易;说明——按周解缴,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
说明:上表依据《印花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归纳。某一具体凭证是否属于应税范围、适用哪个税目,应以税目税率表与现行规定为准。《印花税法》已删除原暂行条例中「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什么时候申报、在哪申报
期限是印花税最容易出错的一环。
| 事项 | 规则 | 注意点 |
|---|---|---|
| 按季计征 | 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 一般适用于经常书立的应税合同 |
| 按年计征 |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 营业账簿通常按年申报 |
| 按次计征 |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 不经常发生业务的可以按次申报 |
| 纳税地点 | 纳税人为单位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
| 未列明金额 | 书立时未列明金额的,首个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实际结算后下一期按结算金额申报 | 合同金额后续确定的情形需分两期处理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按季计征:规则——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注意点——一般适用于经常书立的应税合同。
按年计征:规则——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注意点——营业账簿通常按年申报。
按次计征:规则——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注意点——不经常发生业务的可以按次申报。
纳税地点:规则——纳税人为单位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注意点——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未列明金额:规则——书立时未列明金额的,首个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实际结算后下一期按结算金额申报;注意点——合同金额后续确定的情形需分两期处理。
说明:上表依据《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归纳。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应税营业账簿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四个常被误解的地方
这几个问题在实务中咨询频率最高。
「所有合同都要交」
不是。只有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列明的合同才是应税合同。例如一般的服务合同、咨询合同并不在列明的应税合同范围内。
「没有纸质合同就不用交」
不是。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同样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另外,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凡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也应当按规定缴纳。
「计税依据含增值税」
不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合同价税分开列明的,应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只有小规模才能减半」
减半的适用范围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主体,并非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申报前建议核对的事项
把这几项过一遍,能避免大部分常见错误。
- 本期书立的全部应税凭证是否已归集,包括电子合同与订单、要货单等替代性单据
- 合同金额是否已区分不含税金额与增值税税款
- 合同金额后续才确定的,是否已按分两期申报的方式处理
- 是否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减半征收
- 本企业的纳税期限是按季、按年还是按次,是否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一致
- 申报地点是否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动产产权转移的按不动产所在地)
说明:上表为申报前核对事项的归纳。纳税人自行申报即可享受减免,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具体期限与申报方式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代理记账与税务事项的服务费参考区间。
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
含账务处理、各税种按期申报与凭证整理。
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
含账务处理、进销项管理与各税种按期申报。
历史期间涉税数据核对
含申报数据与账务数据比对、差异梳理与处理建议。
税务合规咨询(按次)
含涉税事项梳理、处理路径建议与资料准备指引。
说明:税款、滞纳金与罚款由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不属我方服务费。税目适用与优惠享受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认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延伸阅读:其他规费类申报的差异可参见深圳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