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清单

从准入到日常的五层要求

准入看材料,日常看执行。

五层义务与对应依据
层次要求依据
准入条件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含网站安全、信息安全保密与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日常内容管理保证信息内容合法;发现禁止类信息立即停止传输、保存记录并报告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记录与留存记录信息内容、发布时间与网络地址;记录备份保存六十日同办法第十四条
制度与人员设专门机构与专职人员,建立监测处置、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等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公示与报告标明许可证编号;每年第一季度报告上年度情况同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准入条件:要求——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含网站安全、信息安全保密与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日常内容管理:要求——保证信息内容合法;发现禁止类信息立即停止传输、保存记录并报告;依据——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记录与留存:要求——记录信息内容、发布时间与网络地址;记录备份保存六十日;依据——同办法第十四条。

制度与人员:要求——设专门机构与专职人员,建立监测处置、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等制度;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公示与报告:要求——标明许可证编号;每年第一季度报告上年度情况;依据——同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

上述义务在许可存续期间持续适用,不因网站停更或者业务量下降而免除。

内容与记录

容易被忽略的两个细节

很多处罚不是因为内容本身,而是因为记录缺失。

  • 「发现」之后的动作是有顺序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三者不能只做其一。
  • 记录范围不止于用户信息。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还需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 接入服务方的记录范围更宽。包括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 留存期限是六十日。记录备份应当保存六十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 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提供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接入管理

提供接入服务的额外要求

做平台、做云服务的企业要重点看这一节。

接入服务经营者的主要义务
义务类型具体要求
资源使用应当租用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或者电信资源;不得向其他从事接入服务的经营者转租
身份查验为用户办理接入服务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查验
接入限制不得为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非经营性备案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接入或者代收费等服务
系统对接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按要求同电信管理机构相应系统对接,定期报送有关业务管理信息
监督处置对所接入网站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按要求终止或者暂停对违法网站的接入服务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资源使用:具体要求——应当租用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或者电信资源;不得向其他从事接入服务的经营者转租。

身份查验:具体要求——为用户办理接入服务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查验。

接入限制:具体要求——不得为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非经营性备案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接入或者代收费等服务。

系统对接: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按要求同电信管理机构相应系统对接,定期报送有关业务管理信息。

监督处置:具体要求——对所接入网站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按要求终止或者暂停对违法网站的接入服务。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接入服务的具体技术标准与对接要求,以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为准。

制度落地

四件事建议固定成流程

有制度没有记录,等于没有制度。

岗位与责任人

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与专职管理人员,并把联系人信息纳入年度报告。

监测与处置流程

把发现、停止传输、保存记录、报告四个动作固化为操作流程,并保留处置记录。

留存与调取

按六十日留存记录备份,并在接到依法查询时能够及时提供。

变更与备案同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站信息发生变更时,同步办理许可与备案的变更手续。

具体技术方案与合规边界,建议由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出具意见。

费用参考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资质维护类服务按站点已公开档位对应计价。

年度事项材料整理

800–2000 元 / 次

含信息一致性核对、业务情况说明与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说明编制。

按业务种类数量分档核算

网站备案材料协助

400–1000 元 / 次

含主体与网站信息核对、材料编制与提交操作指导。

按备案类型数量分档

许可变更协助

1000–2500 元 / 次

含变更情形判断、材料编制、系统提交与补正配合。

涉及经营主体变更的按工作量分档

说明:许可与备案审批不收费;以上为我方服务费参考区间。安全评估、系统测评与渗透测试由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实施,费用按第三方机构报价另行确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