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隐形债务与可发现性
先知道要找什么,核验才有方向。
| 来源 | 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 | 核验方式 |
|---|---|---|
| 对外担保 | 为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保证、抵押与质押,不要求对外公示 | 查阅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与合同档案;向主要负责人访谈 |
| 未决诉讼与仲裁 | 已立案但裁判文书尚未公开,公开渠道无法检索 | 通过裁判文书网与公告网检索已公开部分;要求标的方书面披露 |
| 未结清的长期合同 | 长期租赁、采购或服务合同中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 查阅合同台账与付款记录 |
| 劳动者权益 | 未支付工资、未结算年休假、经济补偿金 | 核对人员名册、工资表与社保缴纳记录 |
| 社保与公积金欠费 | 存在欠缴或断缴记录 | 核对缴纳明细与欠费查询结果 |
| 欠税、滞纳金与罚款 | 存在未申报期间或未结清款项 | 核对申报记录与欠税信息 |
| 票据责任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 查阅票据台账与银行承兑记录 |
| 出资责任 | 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 | 核对章程、出资凭证与认缴期限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对外担保: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为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保证、抵押与质押,不要求对外公示;核验方式——查阅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与合同档案;向主要负责人访谈。
未决诉讼与仲裁: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已立案但裁判文书尚未公开,公开渠道无法检索;核验方式——通过裁判文书网与公告网检索已公开部分;要求标的方书面披露。
未结清的长期合同: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长期租赁、采购或服务合同中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核验方式——查阅合同台账与付款记录。
劳动者权益: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未支付工资、未结算年休假、经济补偿金;核验方式——核对人员名册、工资表与社保缴纳记录。
社保与公积金欠费: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存在欠缴或断缴记录;核验方式——核对缴纳明细与欠费查询结果。
欠税、滞纳金与罚款: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存在未申报期间或未结清款项;核验方式——核对申报记录与欠税信息。
票据责任: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核验方式——查阅票据台账与银行承兑记录。
出资责任:为什么会形成隐形债务——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核验方式——核对章程、出资凭证与认缴期限。
说明:上表为隐形债务来源与核验方式的框架整理。核验无法穷尽全部风险;涉及法律与财务判断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意见。
受让方承担什么
责任传导的路径需要说清楚。
- 公司层面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受让方取得的是股权,公司作为独立主体仍需清偿自身债务。受让方通过持股间接承担经营后果。
- 出资义务随股权转移: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时,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受让方需要核实认缴额与实际缴纳情况。
- 未依法清算的责任不会因股权变更免除:如果后续涉及清算或注销,清算义务与相关责任依法承担。
- 公开信息的滞后性:即使在签约时核验通过,后续仍可能出现新的主张。因此协议层面的保护安排不是可选项。
- 关于核验方式的线上与线下差异,可参见 线上查询和线下核验有什么不同。
按三层推进
核验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把风险显性化。
| 层次 | 核验内容 | 产出 |
|---|---|---|
| 第一层:公开信息核验 | 工商登记状态与股东结构、被执行与失信信息、涉诉与公告、许可有效性、行政处罚记录 | 书面核验结果 |
| 第二层:资料核对 | 证照与印章实物、账册凭证完整性与连续性、合同与协议、银行账户与流水、社保与公积金缴纳记录 | 资料核对记录与差异清单 |
| 第三层:专业机构核查 | 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金额、账外负债的财务影响 | 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 贯穿全程:书面披露 | 要求标的方与转让方以书面形式披露已知或有事项,并约定披露不实的责任 | 披露函与相应责任条款 |
上表是整体安排的概括,下面按行补充具体说明。
第一层:公开信息核验:核验内容——工商登记状态与股东结构、被执行与失信信息、涉诉与公告、许可有效性、行政处罚记录;产出——书面核验结果。
第二层:资料核对:核验内容——证照与印章实物、账册凭证完整性与连续性、合同与协议、银行账户与流水、社保与公积金缴纳记录;产出——资料核对记录与差异清单。
第三层:专业机构核查:核验内容——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金额、账外负债的财务影响;产出——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贯穿全程:书面披露:核验内容——要求标的方与转让方以书面形式披露已知或有事项,并约定披露不实的责任;产出——披露函与相应责任条款。
说明:上表为核验安排的层次划分。我方承担第一层与第二层的工作;第三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完成。
六个可用的保护机制
协议是风险控制的主要工具。
陈述与保证
要求转让方就公司的债务、担保、诉讼、税务与用工情况作出书面陈述与保证,并约定不实时的责任。这是最基础的条款。
价格调整机制
约定在交割后发现未披露事项时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明确调整的计算方式与主张期限。
分期支付与尾款
把部分对价留作尾款,在约定的观察期届满且无未披露事项后支付。尾款比例与观察期长度需要双方协商。
债务划分与追偿
明确交割前后的债务归属与追偿安排。需要注意:上述约定在双方之间有效,但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
担保安排
要求转让方或实际控制人为可能的赔偿责任提供担保或保证。
交割条件
把关键核验事项列为交割前置条件,例如完成社保欠费核对、完成某项申报。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我方核验与转让办理服务的参考区间。
单独状态核验
工商、税务、涉诉、资质四维公开信息核验,输出书面核验结果。
交易资料交接协助
梳理双方交接清单、核对证照印章与账务资料完整性。随主服务一并办理,不单独收费。
居间撮合 + 状态核验 + 变更
含资源匹配、状态核验、股权变更登记与涉税申报衔接。
股权变更登记与涉税衔接
股权转让涉税申报衔接、股东会决议文件、工商变更登记办理。
说明:股权转让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与结算,我方不参与定价、不代收代付、不提供资金托管。我方不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不提供审计、评估与法律意见服务;上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