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规则

取得什么凭证取决于支出性质与对方身份

先判断「该拿什么凭证」,再判断「拿不到怎么办」。

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规则
支出情形应取得的凭证依据要点
境内应税项目,对方为已登记纳税人发票(含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以发票为扣除凭证
境内应税项目,对方为无需登记的单位或小额零星个人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境内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单位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按支出性质判断
境内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个人内部凭证以内部凭证作为扣除凭证
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按境外支出的规则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境内应税项目,对方为已登记纳税人:应取得的凭证——发票(含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依据要点——以发票为扣除凭证。

境内应税项目,对方为无需登记的单位或小额零星个人:应取得的凭证——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依据要点——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境内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单位:应取得的凭证——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依据要点——按支出性质判断。

境内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对方为个人:应取得的凭证——内部凭证;依据要点——以内部凭证作为扣除凭证。

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应取得的凭证——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依据要点——按境外支出的规则。

说明:上表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归纳。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补救路径

发现缺票后按四步处理

关键是把握时限,而不是先做纳税调增。

  1. 第一步:盘点缺票清单。按支出项目列出缺失的凭证,标注金额、对方名称与业务发生时间,分清是「未取得」还是「取得但不合规」。
  2. 第二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补开、换开。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的,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补开、换开后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 第三步:确实无法补开的,准备替代证明。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的,按要求准备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4. 第四步:无法证明的,按规定做纳税调整。既未在规定期限补开、换开,又未能提供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应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替代证明

无法补开时需要哪些资料

规定给出了具体的资料范围,按清单准备即可。

无法补开的原因证明

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用于说明为什么无法取得发票。

合同或协议

与对方签订的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用于证明业务关系真实存在。

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形成资金流向与业务的对应关系。

其他佐证材料

出入库单据、运输凭证、验收记录、往来函件等,用于补强业务的真实性。

说明:上表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归纳。是否足以证实支出真实性,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禁止做法

四种绝不能采取的方式

这几类做法的问题远比缺少一张发票严重。

不得采取的做法及后果
做法为什么不能做替代方案
购买发票充抵成本属于虚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可能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按实际业务取得合规凭证
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入账取得的发票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无真实业务的发票不得作为扣除凭证补齐业务真实性证据或做纳税调增
以白条长期入账不做处理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得扣除,长期挂账会形成账面与事实的背离按凭证规则取得合规凭证
事后倒签合同补资料倒签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在核查中会削弱整体陈述的可信度如实说明业务过程与现有证据

表中各列信息较为概括,逐项说明如下,便于在准备材料时对照。

购买发票充抵成本:为什么不能做——属于虚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可能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替代方案——按实际业务取得合规凭证。

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入账:为什么不能做——取得的发票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无真实业务的发票不得作为扣除凭证;替代方案——补齐业务真实性证据或做纳税调增。

以白条长期入账不做处理:为什么不能做——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得扣除,长期挂账会形成账面与事实的背离;替代方案——按凭证规则取得合规凭证。

事后倒签合同补资料:为什么不能做——倒签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在核查中会削弱整体陈述的可信度;替代方案——如实说明业务过程与现有证据。

说明:本板块为合规底线提示,不构成对具体交易的处理意见。涉及虚开发票等情形的,应当咨询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

费用参考

相关服务费参考区间

下列为代理记账与账务事项的服务费参考区间。

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

100–600 元 / 月

含账务处理、凭证整理与按期申报。

不含补申报、罚款与滞纳金

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

约 200–1200 元 / 月

含账务处理、进项凭证管理与按期申报。

按营收规模与票据量分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800–2500 元 / 次

含凭证完整性核对、纳税调整事项梳理与年度申报表编制。

涉及多主体或特殊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缺票清单梳理与补正协助

500–1200 元 / 次

含缺失凭证盘点、补开换开跟进与替代证明材料整理。

不含补开发票本身,不承诺扣除结果

说明:税款、滞纳金与罚款由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不属我方服务费。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能否扣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认定。以上为我方服务费的参考区间,按上表所列交易条件对应不同档位,具体档位与适用范围已逐项标明;该费用不含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含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签约前我方出具书面报价单,逐项列明服务内容与对应价格,未在报价单中列明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另行加价。最终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